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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裏介紹hana遇過的兩種不誠實型的房東,遇到這類型的人,大約十句話裏只有一句是真的,租他們的房子最好把房契的細節列清楚,才不會事後吃上悶虧。
後來遇上的這兩種房東是我最不喜歡的, 尤其是第一種奸詐型的,電話裏說得多好聽,約我一定要去看她的房子,結果背地裏把租金抬高,還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咧!這麼沒品,房子再好我也沒興趣去看,跟這類型房東打交道,極有可能會被拐或吃悶虧,最後我就放她鴿子沒去看屋了...(活該啦!)
類型3的房東其實也蠻令人討厭,雖然她用的招數是一般商人會用的『限量』觀念,不停地強調她的房子炙手可熱,一直暗示我最好今天簽約或先給部份押金,幸好我是一個有理性且秉持著貨比三家不吃虧的半個歐巴桑女生,我還是很堅持地和對方說再考慮。沒想到第二天中午,那位房東就自己打來問我考慮得如何了,這時居然又說昨天有另一組人去看房子,因為是我先去看的,所以先來問我要不要租...我想著,如果真的有這麼多人去看房子,那麼一連打來好幾通電話又是什麼情形咧?!
hana's分享經驗談,如何和房東協商技巧之二:
上一話聊到家電維修的問題,那麼就會想到電視要牽第四台的部份,如果前一個房客才剛搬走,那麼第四台就還保留著,新房客可以接續著付月租費使用。若是空屋已久的房子的話,那麼第四台肯定早就被切斷了,重新申請就要付一筆1000~1500元的接線費,然後月租費另算。這時可以和房東協商,接線費對方出,月租費自付。若房東覺得每來一位新房客就要出一筆接線費太傷了,那麼可以換另一種方式協商,即接線費先自付,等住滿兩年後,再請房東從租金裏扣掉接線費還給房客,這也是一個雙方互利的辦法。畢竟房客住得長久,對房東來說等於是一筆穩定收入,所以先提住滿兩年的話,就比較有協商的空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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